万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我的声望能加点 >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一些规则
    高蓬明在天刀城中,至少算是半个土皇帝。

    他的儿子高同虎,理所当然的算半个土太子,所以才他那么的嚣张,目中无人。

    夏国皇室自然了解天刀城的情况。

    天刀城人口刚过百万,派山河境后期元气士过来管理算是正常,派山河境巅峰元气士过来算是优待,至于派化海境元气士过来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    只有三百万以上的大城池,夏国皇室才会派化海境元气士过来镇守,显然天刀城远没达到这个资格。

    如果天刀城达到这个资格,也不会出现天刀城大部分官家势力在高蓬明控制下的情况,同为化海境的高蓬明,可无法控制化海境的元气士。

    天刀城人口达不到标准,加上高蓬明这个化海境后期元气士的强大,造成夏国皇室对天刀城的态度,就是你高蓬明不要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就行。

    这条规则,算是天刀城高家高府与夏国皇室之间默认的潜规则。

    有高蓬明坐镇的天刀城,在对付妖物鬼物入侵方面,没有一点点的压力,灾祸期间,进入天刀城最厉害的鬼物,实力达到下位血级巅峰。

    这种级别的鬼物,面对化海境后期的高蓬明,只有死亡这一个下场。

    因此在灾祸期间,天刀城基本上没有损失多少百姓,这样的功劳要归到高蓬明身上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对于夏国皇室与老百姓而言,高府高家的势力在天刀城独大,有坏处的同时,也有好处。

    士兵们将高同虎的尸体带到高蓬明的面前后,高蓬明看丝没有表情的变化,实际上内心已经爆炸。

    他的儿子死了!

    几乎在他掌控中的天刀城,居然有人对他的儿子下手?

    要知道,就算是夏国皇室来人,也不敢对他儿子一根毫毛。

    高同虎是他唯一的儿子,由于某些不可见人的原因,高蓬明无法让女人怀孕。

    这就是高蓬明放纵高同虎女色的主最要原因,他很希望高同虎为高家开枝散叶,显然,高蓬明也做到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但他还没为高同虎找元气士的女人,因此,他虽不少孙子孙女,但都没有一个有成为元气士的种。

    高府高家若没有元气士,等他高蓬明死了,高府在天刀城的地位绝对一落千丈。

    “说吧,是谁杀了我儿子。”

    高蓬明说话的语气看似平淡,士兵队长能从这个化海境元气士的眼中,看出无尽的怒火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士兵队长回答,随后他便立马解释,生怕高蓬明一个不开心,就对他出手出气,尽管发生这事的可能性并不大,但还是防一手好,“高大人,我们是在巡逻中,发现令子的尸体。”

    官家势力的士兵都会称呼高蓬明为高大人,高蓬明本人也很喜欢这个称呼。

    “四周的百姓我都问了,他们的答案都是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高蓬明不说话,士兵队长与士兵们也开始陷入沉默之中,他们把能说的话都已经说完,接下来要如何去做,就是高蓬明自己的事,他们只负责执行命令。

    一路过来,士兵队长都是在想,天刀城中究竟谁拥有这么大的勇气,敢高同虎出手,想了半天,他还是想不到一个人。

    天刀城中,不管是对高同虎出手,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必死无疑,而且,这还会连累到他的家人。

    高蓬明沉默的同时,脑中过着许多人的信息,这些人都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,会对他的儿子出手。

    “贴出一张告示,知道杀我儿子的人,来高府可以领取一万两黄金!”

    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下,高蓬明只能采用最简单粗暴的一种方式,这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。

    一万两黄金这可是能买好几十条人命,甚至是好几百条,上千条人命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,可没有提倡生命无价,每一个人的性命都是有价格,只是多与少的区别。

    一万两黄金的巨大赏额,肯定能吸收不少百姓来高府获取这一份巨款。

    “是,高大人!”

    士兵队长带着他的人下去办事。

    一万两黄金,别说普普通通的老百姓,就连他这个问鼎境武者,都心动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这些黄金到手,足够他购买不少修炼资源,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。

    高蓬明看着一队士兵离开,他脸上的表情终于出现了变化,变得非常恐怖,犹如一只充满野性的野兽。

    敢杀他儿子的人,他一定不会让他轻易的死去,他会狠狠的折磨这个人,让这个人生不如死!

    折磨至死后,再将这个人的身体剁成万段,拿去喂狗。

    天刀城官家势力,为夏国皇室办事情,效率非常非常的慢,为高蓬明办事,速度可以用飞起来形容。

    没有多久,告示就贴了出来。

    目睹高同虎死亡的百姓,可以来报出是谁杀了高同虎,来获得一万两黄金的奖赏。

    一名三十来岁的男子见到这一张告示,立马往高府的方向赶,生怕晚一点,一万两黄金就会落到别人的手中。

    他记得那个杀高同虎的年轻人说过,他一点也不怕高蓬明,所以通风报信什么的,对他而言是一点压力也没有。

    他想,此时此刻与他差不多想法的人肯定不少,如果去晚一点,就会被人捷足先登,那么他就捞不到一点点好处。

    如果这种做法被人嫌弃的话,他还可以拿着一万两黄金,到别的地方去生存。

    到一个谁也不认识他的地方……只要有钱,到哪里不是生活呢?

    三十来岁的男子一边跑着一边想着,有了这一万两黄金,以后的生活肯定美滋滋。

    来到高府,三十来岁的男子说明自己的来意,门口的护卫闻言,没有拦他,直接让他进去。

    看来,他是第一个到高府的。

    “说吧,是谁杀了我儿子?”高蓬明看着三十来岁的男子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女妖人杀了你儿子,女妖人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男子,看起来二十岁的左右…对了!女妖人有狐妖的尾巴和狐妖的耳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