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极道毁灭 > 第十二章 当一个老大
    光头已经彻底绝望了,他转头看了看,只见在一分钟前还尽情享乐的同伴都变成了无头尸体,地上脑浆和血液肆意蔓延,饶是江湖经验丰富的他也忍不住趴在那里呕吐起来。

    赢平微微一笑,突然觉得脸上有些不舒服,用手一抹,啧,居然是脑浆,恩,不知道人脑的味道如何?赢平的舌头在手上舔了舔,味道有点腥,不过淡甜淡甜的,不错啊!赢平眼睛一亮,认真地把手上粘满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舔了个干净,然后他走向地上的尸体,手伸进了破碎的脑壳里……(本段内容纯属虚构,如有雷同,是你眼花)

    赢平从桌子上抽了一把纸巾,擦去脸上和手上的血水和脑浆,一把抓起呕吐得差不多了的光头,纸巾轻轻擦拭他的嘴,结果秽物没了,嘴上却是沾满了血和脑浆。可光头哪里敢动,现在他的命可是在人家手里。

    赢平把纸一丢,微笑问光头说:“看过《天龙》没有?”

    光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,有点茫然地点头,出来混的人,哪个没看过几本武侠?况且这书的电视剧都翻拍过几遍了,想不知道也不成啊!

    得到回答,赢平手腕一转,从酒杯里飞出一滴水珠,停在他左手伸出的食指上不动。在光头惊愕的眼神中,水珠在空中慢慢压扁、然后变成了一块扣子大小的冰片。

    “知道这是什么吗?”

    光头马上展开联想,惯性地从赢平提示的《天龙》开始,猛地眼神一变,面上充满了恐惧,连声音都有些变调:“生死符!”他没想到武侠中的东西真的存在,而且会有一天用在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赢平笑了,笑容很淡。但在光头看来,这无疑是魔鬼的笑容,他丝毫不怀疑这“生死符”的真实性,光赢平隔空取水的这一手,就已经完颠覆了他的传统观念:原来特意功能真的存在!“生死符”真的存在!他今天遇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,几乎要崩溃了。

    看见光头骇然的眼神,赢平阴笑一声,手指一动,冰片在房间里灯光的闪耀下滑出一道亮光。光头只觉得脖子上一凉,下意识地摸一了下。

    赢平拍拍光头的衣领,替他整整有些发皱的西装,毫不在意地说:“不要找了,已经进去了……”

    其实赢平哪里会什么“生死符”?只不过他在杀这些人的时候顺便想了些问题:自从有了强大的力量以来,他杀人的欲望越来越得不到控制,稍不如意就想杀人。以他现在的行事风格,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国家的眼中钉,成为重点打击对象,说不准哪天就变成国通缉了。所以,他对光头手下留情,一是为了探询奸杀妹妹的凶手,一是他决定以此为起点,逐步培养自己的势力,以后才能有自保的资本。而光头,就是他要收服的第一个人。至于他为什么选择“生死符”,是因为他看遍了金庸的书,其中有不少控制人的药物,如“爆胎易筋丸”“三尸脑神丹”“生死符”等等,其中又以“生死符”最让他深以为然,小小冰片,信手拈来,却可以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,这已经不是一种毒药上的胁迫,而是一种“精神”上的震撼了。所以天山童姥在她的手下看来简直是天下无敌,不到万不得已,莫不敢生出叛逆之心,这也是赢平想要得到的效果。

    听了赢平的话,光头再也受不了,瘫痪地跪在了地上,这个混了多年黑社会的凶狠人物,在赢平极端的方式下,彻底地输了。

    赢平微微一笑,眼睛看向门口。他的思感时刻笼罩着整个娱乐城,现在,那些救援的人已经到了门口了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门被撞开,十多个拿着砍刀凶神恶煞的人闯进了房间里,几个冲原本冲在最前面的当即被现场的惨状吓得倒跳回去,撞在别人刀口上,哎哟一声大叫。

    见到这番情景,原本想进门就砍的一伙人不敢轻举妄动,眼睛盯着在角落的地方似笑非笑看着他们的赢平,跪着、毫无反应的光头。

    人群中走出一个脸色发白的黄头发青年,对着光头喊:“光头哥!”

    赢平有些诧异地看了光头一眼,心想你还真叫光头啊?嘴角现出一丝笑容,像对待狗一样,轻轻拍拍光头的脑袋,慢步走向拿刀的众人,没有半点慌张。

    冲进来的人心里都有些发毛,面对着这么多人和这么多刀,还可以如此镇定,更好像吃定了他们的样子,怎能不叫人揣测和心惊?但他们看看满满一地的鲜血和脑浆,还有十多具无头的尸体,他们已经不怀疑赢平的能力,更不会认为赢平此时向他们走来只是装腔作势。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进袭着他们的心灵,在最前面的混混不由地向后退去。

    赢平张开双臂,用一种悲世怜人的眼光看着这些人,微笑说:“你们也来玩我的游戏吗?”

    房间里十分安静,只有赢平皮鞋踏地的声音和混混们整齐退后的声音。

    混混们已经快重新退回门口,突然“磅!”一声响,门重重地自动关上了,混混们惊骇莫名。赢平的手一招,从酒杯里飞出十六滴水珠,不多不少正是混混人数的数目。水滴变成冰片,在混混恐惧的目光中,他们来不及反应,冰片就已经没入了他们的身体。

    众人只觉得身体一个部位有一些凉,开始喊光头的那个混混惊恐地看着赢平:“你对我们做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想知道?你们问他。”赢平身子一让,指着光头说。

    光头似乎有了反应,他站起来,以他的聪明,现在已经明白赢平给他“生死符”的意思,自然不再害怕赢平会杀他,而且,他认为现在的主子比起断头要强太多,比起在断头那里,他的才能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施展,再则,他对赢平的力量也很有兴趣,如是跟了赢平,说不定自己也会得到这种神奇的力量。不管“生死符”是真是假,他都决定跟随赢平了。

    光头一直走到赢平的身后,脸色苍白地说:“这是‘生死符’。”

    众混混哪里肯相信这些鬼东西,而且见光头居然投靠了敌人,纷纷叫了起来:“光头哥,开什么玩笑?这世上哪有这种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光头哥,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!”

    “光头哥,难道断头老大刚死,你就要背叛他吗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赢平眉毛一挑:“哦?你们不相信,那好,我给你们做一个示范。”赢平的目光锁定在刚才叫得最凶的那人身上,力量从脚底沿着地面轰到那人的身体里。

    “嘣!”

    血肉横飞,那人站的地方已经没了那人。用《张乞儿》里苏敏的话说:他已经“到处都是”了。

    许多血肉飞溅到了其他混混身上,这些平日里只知道拿刀吓唬人的混混何时经历过这般刺裸裸的血腥,都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,不断地去拍粘在他们身上的碎肉。

    站在赢平身后的光头因为已经经历过前面的事情,面对这场面也只是微微动容,心中在想,这个新认的老大果然厉害!

    “安静!”

    躁动的人被赢平的喝声定住了身形,他们谁都不想成为下一“堆”肉,心中更对刚才进入自己体内的“生死符”充满了恐惧,不过,更令他们恐惧的,是给他们植入“生死符”的赢平本人。

    赢平锐利如刀的目光一一扫过他们,冷冷说:“你们现在有两条路,一是和刚才不开眼的那位一样——”顿了一下,见这些人都不做声,其中还有几人在微微发抖,接着说:“另一条路,就是以后跟着我混,但永远不要想着背叛,只要让我知道,你们会死得很惨……”赢平露出一丝阴笑,“比刚才更惨……”

    这些人连还没长出来的寒毛都竖起来了,目光惊恐地互相对视了几眼,都把刀丢在了地上,齐齐地喊:“老大!”

    赢平微微点头,看了一下尸体横布的房间,皱了皱眉头,左手掌一张,一道红光从掌心散发出来,笼罩在尸体上,转眼间,所有的尸体慢慢干瘪下来,颜色变得枯黄,地上的血迹和脑浆部不见——这是他用吸人精血的功法进行大规模吸收,虽然只是尸体,但其中的力量还是让赢平小补了一下。然后赢平收回红光,劲力把变成了干尸的尸体包裹,劲力微吐,整具尸体马上变成了一小堆灰烬,所有的灰烬聚集在一起,成为一堆。这么做的话就不怕被人查到尸体了。

    看了看张大了嘴巴的众人,赢平打了个响指,使他们回过神来,发现包括光头在内,所有的人眼睛里都充满了莫名的光彩。赢平淡淡说:“跟着我,以后你们会得到和我一样的力量……换一间干净点的房间,我有话要问你们。”说完赢平开门,让光头在前面带路,走出了包厢。

    众人听了他的话立刻变得神情激动,早把自己以前的老板的惨死抛在了脑后。每个人都曾经做过一些“我要是救世主”“我要是有超人的力量”之类的梦,如今机会就在眼前,以为荒诞的事情很快就要变成现实了之后,怎么能不让他们兴奋非常?马上忘记了赢平之前带给他们的震撼和恐惧,都屁颠屁颠地跟在这个新老板后面,想要好好表现一番,以能够早点得到力量。

    赢平突然停下来,对后面的人说了一声:“哦,叫人把房里那堆垃圾打扫一下,顺便那几把枪给我送过来。”

    一个小子机灵无比,马上跑去喊娱乐城的服务生扫前老板的尸体去了。其他人看见赢平微有赞赏的眼神,心中后悔不已。

    重新到了一间干净的房间,赢平在柔软的沙发上坐好,他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了三把枪。他往酒杯里倒了杯红酒,慢慢地喝着。其他人都整齐地站在房间里,等着赢平问话。

    喝了半杯,赢平打了个响指,从桌子上抓起一把枪,丢给光头:“光头是吧,你说一下你们帮派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光头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,看了一下别人,他们都羡慕地看着自己,他知道,这是赢平在给他地位,至少是和当初一样的地位,而且是对他的信任,不过他也相信,就算真的对赢平开枪,只怕也不会对他照成任何伤害。可笑赢平自己还怕枪,别人却早已经把他当神仙了。

    光头把枪收好,整理了一下思路说:“我们帮叫红帮,是个小帮派,只在西区偏向城郊一带流动。断头是红帮三当家,手下能随叫随到、能打的就只剩下站在这里的了,还有五十多个只能充充场面。二当家魁豹身手厉害,在我们帮里几乎没有敌手,但放到大点的帮派还是上不了台面,他手下有五十多个能打的。至于大当家,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,成天磕摇玩女人,只因为他老爸是前帮主,所以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,手下能打的有六十多个,不过没几个愿意替他打的,大部分都去帮魁豹去了。”

    赢平的手指摸着杯口,眼睛盯着里面血红色的液体,说:“这么说来,只要搞定了魁豹,就等于搞定了红帮了?”

    光头沉吟一下,说: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赢平放下酒杯,抓起桌子上剩下两把枪中的一把,掂量掂量,抛给了在开始的包厢里挺身出来喊“光头哥”的那个黄头发青年。黄头发以前只是个小角色,只看到别人有枪,他可是连摸都没摸过,现在突然有了梦寐以求的枪,心中的欣喜不能用言语表达,手上反复擦拭着。

    赢平问他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黄头发抬起头来,是一张和赢平般朴实无华的脸,让赢平生出了些好感。黄头发说:“老大,我叫庞非,庞太师的庞,非我不可的非。”

    赢平拍了下手,称赞说:“好一个非我不可,年轻人就是要有当仁不让的气势!我很欣赏你,以后好好干!”

    庞非连忙点头:“谢谢老大,谢谢老大!”

    赢平看了着桌子上最后一把枪,抬头说:“这最后一把,你们自己推选个人出来。”

    众人低语了一阵,选出了一个人,块头够大,长得也够凶,身上的肌肉充满了爆发力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赢平发现了这人又一个特点——声音也够大:“我叫雷龙!”

    赢平把玩着枪,看着雷龙说:“你凭什么拿这把枪?”

    雷龙眼睛一睁,大声说:“我能打!”

    “噢?”赢平一笑,“比起魁豹,你们哪个厉害一点。”

    雷同大脸一红:“他厉害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赢平点点头,这个人还算诚实,把枪抛给他。雷龙摸了摸枪,把枪插在皮带里,样子十分滑稽。

    赢平站起来,说:“还没有自我介绍,我叫赢平,嬴政的嬴,平淡的平……”

    众人心上一紧,牢牢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。

    赢平的面色变得严肃:“从今天开始,你们将会有不一样的人生,你们现在都是小混混,但只要跟着我,你们就会成为大混混、混混王!你们的身体里有‘生死符’,你们的命是我的,没有我的准许,你们谁也不准死!你们的命,只有我才能收回,明白没有!”

    众人大喊一声“是”。

    赢平点点头,说:“我知道你们最想要什么东西,是力量!不错,我会给你们力量,常人不可能有的力量!知道最近C市的连环血案吗——”

    听到赢平许诺给他们力量,他们差点快要叫出来了,但听到后面一句,他们心中都是一噎:难不成,发生在C市那个震惊国的案子是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人做的?W市各大帮派都派人潜入C市想拉拢的那个人居然是他们现在的老大?

    “不错!”赢平给了他们肯定的答案,“那是我做的。什么是权利?力量就是权利!法律约束的,永远是没有力量的人!我做了那么多案子,杀了那么多人,法律能拿我怎么样?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!你有欲杀之而后快的仇人吗?你有想杀而杀不了的仇人吗?有了我给你们的力量,你们就可以去报仇、去杀人!就算你们杀不了,还有我这个老大为你们撑腰!可以毫不客气地说,在国,没有几个人是我的对手!”

    出来混的,谁没有几个仇人?有不少出来混的,更是被仇人逼着走投无路才堕落的。赢平的话,讲出了他们的心声,喊出了他们的愿望。光头的脸色尤其愤涨,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变得和眼睛一样通红,他高举起手来,声嘶力竭地喊:“老大!老大!……”

    其他人也被光头的情绪感染,纷纷举手大喊起来:“老大!老大!老大!……”

    赢平嘴角出现了一丝笑容,现在这批人,已经初步被他掌握了。